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汇编(17篇)

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汇编(17篇)

目录

    1.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3
    2.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9
    3.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16
    4.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21
    5.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9
    6.华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33
    7.荔波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40
    8.纳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45
    9.普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47
    10.祁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53
    11.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56
    12.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62
    13.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70
    14.息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78
    15.钟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83
    16.重庆市南岸区民族宗教委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88
    17.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93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2年,我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将法治工作作为民族宗教领域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情况
    (一)深化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民族宗教领域广泛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座谈交流、专题培训、工作谋划等,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围绕中央、市委民族工作和全国、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开展授课、宣讲近40次,各方面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年以《***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党组会前学法5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次、举办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培训班1次,系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认真统筹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召开党组会研究涉及普法依法治理议题10余次。制定印发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做好系统内全面普法和社会领域专项普法。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户外地标大屏及全市6000余块楼宇电视广泛宣传民族团结“金句”,发放主题海报7万余份,拍摄制作微视频15个,观看量达74万人次。
    (二)深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法制保障
    一是全面开展民族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全面梳理现行法规制度。通过文献梳理、专题研究、实地走访、征求意见、部门会商等,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评估报告并正式报送相关方面,积极推动民族团结立法纳入新版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
    二是与时俱进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废止2部滞后于时代发展、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清真食品管理规范性文件;在清真食品管理领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对申请人的服务指导,形成相关工作经验。制定印发关于实施《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积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我管理。
    三是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牵头起草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完成合法性审核,并推动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顶层制度设计。全年共完成文件、合同、法律文书等合法性审核84件,完成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评估和入库工作。
    (三)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衔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通过编制案例、个案指导、专题培训、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执法衔接协作,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及时更新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编制联合监管场景手册和检查单,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002次。完成机关执法人员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移动执法终端配备工作,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优化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监管。建立健全我市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协调机制,印发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积极采取加强教育宣传、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联合监管等举措开展审批管理,全年共完成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128件,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对清真食品网点开展信用评估和风险评价,完成区级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及第三批事项电子拆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制要求,指导各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提升在线办事效率,全部市区民族宗教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全年共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80件。
    (四)深化权力制约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围绕积极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和《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承办、会办市“两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结各类建议案、提案19件,办理工作获代表委员认可。
    二是接诉即办保持排名第一。加强沟通衔接和协调统筹,全年共办理接诉即办诉求派单165件。其中,我委具体承办89件,指导市级部门、各区办理涉民族宗教问题诉求76件,“接诉即办”综合成绩连续保持全市并列第一。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年共接收并依法办理信访事项12件、在线咨询140件、依申请公开6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完成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工作,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北京民宗”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和公开信息1246条。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五)深化调查研究分析,不断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
    一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制度,制定工作规则,协调解决民族宗教工作重要问题。
    二是全面摸底人员信息。首次完成全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人员台账建设,实现对人员基本信息的实时动态掌握,推动基层宗教工作实现“知道有人做”到“知道谁在做”的重要转变。
    三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完成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调研报告,形成工作建议供决策参考,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时代北京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助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用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举措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
    三、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带头对《***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反复深入学习。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通过党组会前学法、专题法治讲座、法治工作专题研究、实地法治调研等,不断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
    二是加强法治工作统筹谋划。始终将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围绕民宗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民族地方性法规调整完善、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等重点任务,带头开展谋划部署,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有效推进工作。
    三是严格依法科学决策。带头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集体研究制度,牵头起草民族宗教领域重要文件制度,始终确保签订合同法律顾问审查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率保持100%。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年牵头完成司法建议办理1件,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建设和崇俭戒奢教育活动。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实现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
    二是全面做好普法工作谋划实施。研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编印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选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着力构建“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矩阵。
    三是加强行政立法。适时启动民族立法调研,推动纳入立法规划;加强对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统筹做好接诉即办、政务服务工作,确保群众满意。
    五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措施,研究优化宗教活动场所防疫管理措施。加强“平安北京”建设,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建立强有力的统筹领导机制
    1.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市2022年民族宗教领域年度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计划,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等。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把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纳入我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计划,成立普法工作宣传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3.抓好普法队伍建设。组织与培养民族宗教普法志愿者队伍,大力加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线上执法培训实务,及时为基层民宗干部配发执法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作用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4.保障普法工作经费。我局根据实际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并纳入财政部门预算,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在实际开支过程中,严格执行预决算报告制度,确保经费的合规使用。
    (二)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机制
    5.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法治思想。突出政治导向、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服务社会等“四个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扎实推进我国民族宗教的福州实践不断深入。制定宗教中国化主题月活动工作方案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部门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指导服务,引导全市宗教界人士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各种宣传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6.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将政策法规培训学习纳入全局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基层宗教干部培训班,将政策法规作为2022年基层宗教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方案计划,通过多种形式,掀起学习讨论热潮,抓好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组织、指导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团体和民间信仰联系点负责人开展培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方向,立足核心教义解经、面向信教群众讲经、发挥积极导向用经。5月以来,指导市道协、市基督教两会分别举办以“领悟经典智慧、弘扬正道真谛”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进基督教中国化”为主题的抄经、讲经、讲道活动。指导市佛协、市天主教爱国会、市清真寺分别举办“砥砺初心 爱我中华”“天主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和“伊斯兰教与中国文化”交流座谈会活动。12月,我局组织举办基层民宗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民族村主干培训,组织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讲深入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在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
    7.健全考核机制。通过完善工作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普法工作与评先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一线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取得成效
    (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1.结合打造“福籽家园”品牌强化法治宣传。结合“福”文化特色,实施“有福之州·石榴籽精神家园”工程,让民族政策法规进基地。设计“福籽家园”主题标识,培育挂牌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12个。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打造中小学生“共学”示范点,筹划成立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打造校园、企业、社区等民族团结进步样板。有效推动建设“智慧福湖”等民族乡村智慧管理项目。开设石榴籽同心直播间。在全省率先探索福州市民族宗教数字化建设,通过网络宣传我市民族宗教政策,得到省民宗厅高度肯定。助力我市“闽江之心”城市新地标建设,在“闽江之心·福籽家园”举办8期民族团结进步和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观众人数近30万人次,得到上级有关部门高度肯定。
    2.深入开展部门法规宣传贯彻。2022年,我市民族宗教部门积极推广宗教领域安全检查与普法宣法执法有效结合,联合统战、消防、文物等部门,召开全市宗教领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部署开展宗教领域安全执法检查,按期推进开展消防标准化建设。分4个小组对8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提升场所房屋隐患、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安全监管服务水平。组织开展财税试点评估工作,巩固财税试点成果,有效推进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房屋自建房、汛期安全、扫黑除恶、非法出版物查处等重点工作,及时处置舆情信息,及时移交掌握线索,维护我市宗教领域安定稳定。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及时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保障我市互联网宗教信息的清朗。联合公安、属地民宗等相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积极推进我市宗教执法工作。强化从严治教,推进市佛协、市道协和宗教团体开展年度述职考核和年审工作,积极响应全国性宗教团体崇俭戒奢倡议。
    3.结合党建开展法治宣传。我局党员干部职工以民族乡村、宗教场所为政策法规宣讲基地,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抓法治宣传的自觉意识和自主责任,推动民族乡村和宗教场所组建平安乡村、平安场所法治志愿者宣传队伍,形成民族宗教界“人人了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环境。
    (二)充实法治宣传内容
    4.重视宪法宣传教育。2022年,我局注重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学习宣传。今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加大宗教领域相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力度,我市印发了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知,重点宣传《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今年生效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把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与宣传《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我市“八五”普法重要任务,列入我市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结合民法典、扫黑除恶和日常检查活动,深入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民族乡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社区,向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宣传宪法,在民族、宗教领域营造浓厚的学习宪法的氛围。
    5.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宣传工作。结合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
    (三)强化谁普法谁执法责任落实
    6.认真推行清单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其他负责人协助抓、职能处室具体办的要求,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建立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清单,并在网站公开。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作为我局普法宣传的重要平台,办好民族宗教普法节目、专栏。探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方式,在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宗教界建立普法联络员、宣传员队伍,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鼓励宗教界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内容,对其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阐释,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
    (五)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意识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八五”普法民族宗教工作总结的任务,安排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的具体实践。
    (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行为
    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数字化建设。发挥我市县、乡、村三级网络机制作用,加强与政法、公安、国保等单位配合,及时梳理报送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情况,探索建设“福州民族宗教平台”,打造民族宗教工作“一张图”智慧治理。
    二是持续通过各类活动加强法治宣传。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继续推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加强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学习宣传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
    ?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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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来,县民宗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强化领导。及时调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持续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统筹谋划。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三是聘请贵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澎曹为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民宗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积极动员,切实提高了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与参与度,开创了“法治民宗”建设新局面。
    (二)加大宣教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完善学法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年内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5次,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1次;组织干部旁听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庭审1次,努力提高干部法庭意识;目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8人。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以及“民族团结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宪法》《行政处罚法》、***法治思想和各类政策法规培训,年内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45场次,参训人员达6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00余份;1座寺院被评为全县普法工作先进集体、2名寺管干部被评为全县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推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0余条。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职责。一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加强信访工作作为推进新平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以维护群众信访权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切实健全属地管理、综合解决、依法规范民族宗教信访长效机制。年内共接待群众来访3批,2人次,年内调查来信来访事宜1起,做到件件有回音。二是自觉接受地方监督。年内接受县级政协提案2件,建立工作台账,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并对照提案诉求内容,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提案人联系,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确保答复工作的严谨性和针对性,办结率100%。
    (四)强化工作措施,依法全面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宗教领域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省州民宗部门和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原有的责任清单基础上,重新梳理完成民族宗教权责清单,并完成录入工作。二是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工作。结合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委推送至州、县两级的互联网+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和监管目录工作,完善事项共35项,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8项,完善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信息库。三是认真执行关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改版上线运行有关工作通知的政策措施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要求,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及时公布民族宗教领域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清单”,无“马上办”事项。年内共受理民族成分变更申请1份,办结符合变更条件的1名。全年无行政处罚事项。四是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相关规定,及时成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人员机制保障,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制定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州级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按时完成司法局安排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摸底调查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核查及清理等相关工作。年内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无清理规范性文件。五是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年内登记造册冠以“清真标识”生产经营户8家,办理“清真食品”标识牌6家;会同公安、文化、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23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饭店、系学校内设清真食堂进行抽检,有效维护了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加强宗教人员思想教育引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三暂停”措施,密切关注宗教人员舆论动态,坚决防止涉疫谣言传播蔓延,确保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今年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长期以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的合力不足,民宗部门宣传的多,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少;上级要求的多,基层主动宣传的少,宣传氛围不浓。二是宣传工作面不广。目前的普法宣传活动注重县城,而边远山区少数民族村寨的普法宣传活动较少。由于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整体素质不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还需要不断巩固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长期坚持培训和学习。三是宣传模式老化。多年来的宣传模式已很难激起群众学法的热情,有很多的宣传活动形成走过程、走形式,如街面宣传。四是部分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
    下一步,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创新发展。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宗干部、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让数据多跑路等减证便民改革目标。积极开展宗教领域的“一公开”“双随机”检查,进一步规范民族宗教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继续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以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平、廉政水平为重点,全面提高执法干部素质,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党政领导、民宗干部队伍的政治敏锐性和处事应变能力、对政策法规的把握和运用水平、主动适应宗教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新能力;通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激发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意识。
    

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市政府:
    ?2022年,市民宗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便捷高效、服务群众为重点,为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 一、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市营商局相关要求,完成了“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结合对接深圳等先进城市,梳理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增补“民族、宗教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等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三项,并依托“一把手走流程”进行优化,压缩承诺时限至15个工作日,精简要件4个,精简网上审批环节4个,修订服务指南3件,调整确定审批结果文件4个,完善事项申请表1个。根据省、市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要求,并结合审核程序,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积极与省民宗委沟通,根据疫情形势,采取多种审核方式,实体件与电子件结合、分级审核与省市联审相结合,化解了考生证件不齐等困难,极大地缓解了审核工作压力,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经过连续10个工作日的努力,共为全市940名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和348名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确认工作。此外,还为1名本地户籍外地求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认定证明。
    (二)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做好监管。依托“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制定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完成一单两库的动态调整,其中,年度计划检查宗教场所12家,宗教团体6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家,现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哈尔滨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政务守信践诺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局政务诚信承诺书》并予以公示;建立局机关干部个人信用档案,签订《个人信用承诺书》和《处室信用承诺书》;完成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报送工作,并依托“信用黑龙江(哈尔滨)”平台,完成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二、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体系能力现代化
    (一)对现行民族宗教法规进行调研。贯彻落实科学立法要求,深入学习三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法规规章的清理和评估工作,按照上位法调整情况和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情况,对不适应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有悖公平公正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向市人大和司法局提出工作建议,维护法制统一。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方面法治工作调研,及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工作联动,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准确反馈到相关部门,为科学立法提供决策依据,促进良法善治。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我局2022年度无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细化完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公布、评估与清理、备案与监督等法定程序,正在修订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中共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工作制度》,明确局党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决策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的党组会议。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决不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注重把好“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三个关键环节,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决策中严格执行党组决策程序,按规矩办事、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决策后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在制度和程序上确保局党组工作运转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坚持重大行政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发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用,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完善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标准,全面准确反映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法律顾问工作章程》,聘请3名法律顾问,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是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对全市民宗系统执法力量进行了摸底调查,针对个别区县(市)执法力量少、执法能力偏弱等实际情况,督促各区县(市)参加2022年度申领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加强执法力量,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协调相关部门把区县(市)民族宗教执法能力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大力开展执法能力培训。积极组织民宗系统干部参加行政处罚法线上专题培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民宗系统干部法律水平,保证年度学习培训不少于60小时,持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三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苗头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并将全年执行信息情况进行公开,保证执法环节公开透明,执法结果公正、公平。结合政务服务网、市长热线、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并予以答复。落实政务公开,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共资源配置的情况等,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对应的工作流程图,《宗教事务条例》等部门文件。
    ?五、坚持底线思维,不断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风险
    ?一是加强矛盾风险防范。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部分涉及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互联网涉民族宗教舆情进行关注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年初以来,共从省民宗委接收并处置4条涉及我市清真食品、伊斯兰教等方面舆情,此外,还向市网信办转交1条涉嫌挑动民族矛盾的微博信息。二是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深入在哈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中开展法治宣传,邀请法律工作者结合在哈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多为经营烧烤摊、干果店的实际,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不断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增强“五个认同”,自觉抵制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违法活动。与新疆驻黑龙江工作组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性沟通工作,及时掌握在哈新疆籍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因种种原因产生的可能影响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三是按照市委国安办、市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稳定形势研判报告及相关周报材料。
    ?六、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杰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高起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杨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局党组会3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局党组把深入学习***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扎实开展会前学法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把法治思维贯穿在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全过程。制定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各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为重点学习内容的学法计划,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具体问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一年来,开展学习***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次,党内法规2次,业务法规1次,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1次,三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1次,收到良好的效果。为全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购买了***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家辅导报告会、学习研讨座谈会和学习强国、干部在线、极光新闻平台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法治思想。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实况,聆听***总书记作的工作报告,跟进学习大会精神。邀请专家学者对大会精神进行宣讲2次,党组专题学习3次,网络答题2次,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精细化推进落实法治工作。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哈尔滨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实施方案》、《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我局上报法治工作信息近20余条,省市网站转发了10条,哈尔滨普法公众号转发9条,充分反映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学习运用***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与新时代民族宗教领域制度体系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法治宣传形式还不灵活等方面。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与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采取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向社会各界普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巩固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三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效能。四是围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持续推动有关政策调整工作。五是多方挖掘信息资源,力争提高法治建设信息报送数量及质量,讲好民族宗教领域的法治建设事迹,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民族宗教力量。
    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21日
    

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合江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与民族宗教、安全生产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法治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法治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全力保障法治工作经费,将普法宣传经费列入工作经费预算,保证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的普法宣传资料、法律法规培训等普法工作的费用开支,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民宗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属地镇街、场所工作例会制度。县委统战部领导每人联系7个镇街、县民宗局领导每人联系3—4个场所,重点督促、指导、检查镇街和场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召开民宗工作例会5次、民宗工作联席会4次,学习研究民宗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措施,推进依法管理
    (一)坚持宣传教育。一是注重培训学习。结合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多形式加强民宗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通过专题培训会、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民宗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今年组织开展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培训1期,并邀请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专家分别就防邪反邪、税务知识、消防应急等法律知识作了1期专题培训。二是加强活动开展。邀请宗教界人士参加宪法宣传周等宣教活动,多形式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开展讲经解经交流活动,观看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电影,切实做好宗教界认识的政治引领。
    (二)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在全县12个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制作法治宣传展板,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禁毒、防邪、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面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免费发放。今年累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3次,发放政策法规读本1600余本、宣传单2100余份。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规范场所管理。督促指导各场所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优化管理组织,理顺机制体制。并联合属地镇街定期对场所的消防、房屋建筑、用气用电等方面开展全覆盖检查。今年以来,对全县12个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全覆盖督导检查11次,发现问题109个,已整改问题104个,对暂时无法整改的5处问题实施封闭打围。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整治。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积极争取县级财政补助20万元分别对凤凰寺、云台寺、甘泉宫的安全隐患据实补助,并另行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用于法王寺白蚂蚁防治和消防管网建设,撬动各类资金100万元以上投入排危整改,切实消除宗教场所安全隐患。三是弘扬先进典型。组织我县宗教教职人员主动参加四川省消防安全大培训暨优秀讲师评选活动。我县推荐法王寺释广钟开展的消防安全培训被评为全省重点行业类优秀作品,并在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消防119”进行展播,为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树立了标杆。
    三、存在问题
    一是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的数量、结构、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青黄不接。教职人员数量少,整体素质不高,导致场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规范管理的精准度不高。二是部分镇、村、社干部对民宗政策法律法规不清楚、不了解,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仍然不够,导致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不深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央、省市民宗工作会议精神为根本遵循,将思想统一到行动中来,结合实际抓好民宗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好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指导基督教堂开展“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市级示范场所创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常态化抓好宗教领域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提升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27日
    

华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年,县民族宗教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和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法治观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深化全民普法工作,提升法治能力素养,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高运用民族宗教领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1.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利用每周一机关学习例会的时间,认真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宗教事务条列》《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乐意学的良好风气。积极协调引导,督促各乡镇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落实培训任务,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使广大基层干部及时掌握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加强了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的促进了基层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素养。
    2.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不断提高全市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我局统筹部署、细化责任,抓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和“互联网+法治宣传”服务,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职责范围、民族宗教工作特点和社会热点,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专题培训、集中宣传和定向宣传,突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让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基层实际、贴近群众生活。尤其是要深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制度,认真做好日常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推动形成人人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在竹屏广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向群众发放宪法宣传材料,以简洁易懂的语言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民族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大家守法、用法意识,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各宗教活动场举行了庄严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升旗仪式,积极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学习,为“宪法宣传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引导我们广大群众能正确区分宗教和邪教、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等非法行为,正信正行、崇尚科学、爱国爱教。切实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三)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按照《华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案件从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归档。三是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我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类别为民族、宗教,执法区域为华坪县。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始终把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在内容求实、方法求严、形式求全上下功夫、做文章,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务公开网及时公开权责清单23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利2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做到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每月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执法检查进行记录登记。三是全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并聘请我局副局长为法律顾问,负责履行参与民族宗教类执法疑难问题及重大案件研讨、协助民族宗教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对涉及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及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等。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我局全面排查整治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坚持每年实地调研至少2次,每月寻访宗教活动场所1次,对可能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超前做好工作,提前化解,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营造依法依规、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和干部述责述廉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做到“权利取得要依法、权利行使按流程、权利运行要公开、权利运行受监督”的原则,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利运行。切实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民族宗教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我局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民族宗教领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我局法制机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加强政府立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加强学习,要求全体报考执法证。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手段尚不完备。执法人员少,执法条件差,执法工作没有形成应有的威力。
    (二)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我局在编制少、人员少的情况,任务繁重,难以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潜心研究依法行政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执法工作、各个股室抓落实的格局。开展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工作。确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好部门职能,谋求行政效能最大化。持续抓好全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落实干部学法制度。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完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部门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建立完善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工作理念,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建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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