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二十二条政策措施

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二十二条政策措施
2022年7月28日

    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政策。对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列入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扩岗补助和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不重复享受。建立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可在档案存放地、工作地申报职称评审,首次参评可以一步到位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落实好平台企业“红灯”“绿灯”设置,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规定数量,且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结合全区“3+3”主导产业和区域经济特色产业用工需求,开办专场招聘会,引导鼓励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区属国有企业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挖掘基层就业岗位。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统筹开发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岗位。鼓励大学生回原籍就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团区委)
    三、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挖掘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今明两年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博士研究生可采取选聘方式纳入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专业、学历限制。深化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支持承担各类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合理安排公共部门招录(聘)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全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保持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科工局、区公安分局)
    四、增加见习岗位。按照市级要求,配合做好见习岗位相关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实施大学生“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建立见习基地,设立见习岗位。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见习基地20个、幼儿园见习基地10个。(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科工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团区委、区工商联)
    五、增加临时公益性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区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六、加强困难援助。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2年以上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建立帮扶清单,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及时发放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促进其就业创业。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区残联)
    七、优化招聘服务。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网上招聘等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公共就业招聘平台和高校校园网招聘信息共享渠道。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广泛收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大项目等岗位需求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动态更新。扩大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千校万岗”、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招聘平台和活动影响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科工局、团区委、区工商联)
八、强化就业指导。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职业能力测评,接受现场指导。中职学校要按照1:500师生比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参加相关职称评审时,指导学生就业方面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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