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篇)关于党建制度汇编

关于党建制度汇编(130篇)

目录
第一部分:党章 7
1.中国共产党章程 7
第二部分:准则 24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4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6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7
第三部分:条例 47
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47
6.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54
7.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56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62
9.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79
10.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85
11.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92
1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98
1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01
14.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111
15.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116
16.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22
17.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129
18.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136
19.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139
20.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144
21.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148
22.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57
23.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61
24.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167
25.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172
26.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178
27.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 183
第四部分:规定 186
28.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 187
29.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190
30.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192
3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197
32.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202
33.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205
3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09
3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212
3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217
37.关于纪委协助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 221
38.中共中央纪委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 224
39.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 225
40.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227
41.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230
42.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33
4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237
44.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242
45.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244
46.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 246
47.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 250
48.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252
49.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256
50.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260
51.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264
52.建设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268
53.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270
54.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 272
55.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275
56.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 277
57.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279
5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287
59.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 288
60.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 291
61.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 296
62.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299
63.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301
64.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302
第五部分:办法 304
65.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304
66.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暂行办法 307
67.中央纪委监察部向派驻机构通报情况暂行办法 309
68.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 310
69.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313
70.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干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315
7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317
7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319
73.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323
74.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325
75.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327
76.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 329
77.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331
78.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335
79.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338
8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 340
81.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购买、更换小汽车行为的党纪处理办法 342
82.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 343
第六部分:细则 346
8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346
8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352
第七部分:规则 359
85.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359
第八部分:规范性文件 368
86.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 368
87.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369
88.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管理的通知 371
89.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371
90.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373
91.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宣传部、监察部关于严禁和严查冒充中央国家机关或中央新闻单位人员骗钱的通知 377
92.关于中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 378
93.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统战部、监察部关于向民主党派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邀请民主党派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 380
94.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 382
95.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83
96.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 385
97.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 390
98.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法规备案工作的通知 393
99.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 394
100.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95
101.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查办案件中需查询或者冻结被调查对象存款时应以监察机关名义使用监察文书的通知 399
102.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禁止对普通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通知 400
103.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作的通知 401
104.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中央、中央纪委决定或批准的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执行程序的通知 402
105.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402
106.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406
107.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 409
108.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413
109.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414
110.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 420
111.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422
11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423
113.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442
114.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 445
115.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447
116.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 447
117.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451
118.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455
第九部分:解释性答复 459
119.中共中央纪委法规室对《关于村委会主任(党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的请示》的答复 459
12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60
121.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63
122.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 465
123.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69
124.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70
125.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72
126.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73
127.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74
12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75
129.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78
130.关于执行《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480

第一部分:党章
1.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在新世纪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使它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一章党员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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