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关于“五一”期间廉洁过节提醒
202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就廉洁过节事宜提醒如下:
一、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严守纪律规矩
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等节礼及借节日之际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二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三是严禁以培训、考察、招商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五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六是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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